王儷玲:台灣住宅自有率高達85%,適合推動「以房養老」
我國自2015年11月大力推動「以房養老」政策,希望能讓有屋卻沒錢的老人,透過向銀行申請「反向抵押貸款」,取得足夠的養老金使用,同時也能在自己的房子裡安度晚年。台灣住宅自有率,2017年已達85.36%,遠高於許多已推動以房養老的國家,加以台灣老年人多有「在家養老」的傳統觀念,因此非常適合推動「以房養老」,讓長者能「在宅老化」,維持原有的生活品質與尊嚴。
以房養老業務開辦至今已滿3年,根據金管會統計,截至2018年11月底,承辦的銀行共有12家,承作件數3,009件,核貸額度約166.1億元,平均每件核貸額度約551萬元。以房養老業務承辦案件前3大銀行為合作金庫、土地銀行與華南銀行,整體泛公股銀行的市占率就有98%。
數據顯示,因為女性較男性長壽,且國人多數習慣將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,因此女性較男性更願意申辦「以房養老」,其申辦件數和金額占比約54.3%,承作金額則占57.5%。
根據各行庫統計,以房養老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六都,其中雙北便占了約50%~60%,借款人年齡則以65歲~70歲的比例最高,約占25%~35%。老年生活考量到保健與醫療支出的增加,可能會需要更多的存款來應付緊急情況,因此想要過有品質且具保障的退休生活,除了以房養老以外,還須同時考量其他收入,如勞保、勞退或其他的退休理財產品。
現在銀行的以房養老方案更為多元化,有些可以結合貸款、信託、保險等金融服務與商品,將房地產抵押所得貸款存入安養信託專戶,並用以購置年金保險,由專戶代繳保費,而保險公司每年給付定期年金於專戶中,並專款專用於借款人的生活費與專案利息等,提供許多便利的服務。
政治大學曾經以台灣市場實際的房價,以及民眾平均餘命進行實證分析,發現以房養老可以提升退休族的退休所得約20%~80%,可見此政策可以有效協助許多高齡者在宅養老。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,政府應訂定相關保險機制及稅賦優惠措施,讓金融機構有願意提供更符合消費者需求的「以房養老」商品,以協助老年屋主將其房屋權益轉換為退休收入,真正落實「以房養老」的美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