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期買,紀律存 買零股2年賺8成

存股票,是大戶的事?小資沒錢不能存股?如果你這樣想,可就會錯失了變有錢人的機會!
其實,小錢也能買股致富,只是別人一張一張買,你可以一股一股的存,定期買,紀律存,靠零股也能存出可觀的財富!
每月5千元存零股 2年賺8成
兩年時間,用11萬元賺10萬元,這是元富證券電子商務部業務副總簡銘宏存零股端出的成績單。
存零股竟有這樣的威力?原來,這段過程,簡銘宏像是定期定額買基金一般,選擇某一天拿出5000元做投資,而不論股價是高還是低,紀律的買,結果兩年就賺8成了!簡單的投資原則,卻創造不簡單的報酬率。
只是這簡單的投資原則,卻是簡銘宏在賠掉一部車後的體悟。
從小賺到大賠 孤注一擲輸掉一部車
25年前台股創下歷史新高12682點,泡沫被戳破,地下投資公司倒閉引發了一連串的骨牌效應,8個月後台股最低跌到2485點,指數整整摔掉1萬點有餘,券商關門的關門裁員的裁員哀鴻遍野。
直到1991年股市止跌後,券商才開始重新招募新血,擁有資訊管理學歷、剛退伍的簡銘宏,就在這時進入元富證券資訊部。工作前3年,他親眼目睹前輩們投資悽慘的下場,「有人原本手上資金可以買房子,最後只能買一組沙發;有人原本可以買一部車,最後只能買4顆輪胎。」他苦笑說。
儘管看盡股市榮枯,簡銘宏卻不想永遠只當個旁觀者,工作第6年,他拿出10萬元積蓄,買了生平第1檔股票。也許是新手的好運,在10幾天內就賺了18%。賺錢的野心被僥倖的成功養大後,他忘了投資風險,一口氣拿出50萬元重壓一檔股票,卻不幸遇到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,他的持股跟著暴跌。
當時簡銘宏心想:「抱著不賣,就不算賠,股價終有回來的一天!」但堅持抱了3年,股價卻越抱越低,眼看股價「回不去了」,只好忍痛停損,慘賠35萬元,相當於一部車的錢。
原本以為這次投資慘敗是「運氣不好」,但是當他聽到同時買進股票的同事最後獲利出場,向同事請教賺錢心法後,才知道自己賠錢的真正原因在於單筆買進、一檔價位孤注一擲,而同事卻是採取分批買進的方式,把投資時間拉長,等同分散價格風險,因為平均下來成本相對低,因而耐得住股價震盪,提高賺錢機會。
積小錢+分批買 用35 萬元學會2 堂課
這次經驗讓簡銘宏學到第1堂投資課──股票要分批買進。因為再好的股票也會有波動,如果一口氣買在錯的價位,還是會賠錢,但是採取分批買進的方式,就能分攤買進成本,降低投資風險。
隨著人生階段的改變,簡銘宏在結婚、生子、購屋後,又體會到第2堂股市投資課──勿因錢少而不投資。當時每個月薪水付完房貸、家庭生活費後,只剩幾千元,簡銘宏認為錢太少不能買股票,只能眼睜睜看著當時很夯的電子股一路飆漲。後來他想通了:「我這個月買不起一張股票,那兩個月等錢存得夠多,再買一張總可以吧!」
「積小錢+分批買」兩個觀念讓簡銘宏養成紀律存股習慣,他就用「積小錢」、兩個月買一張股票的方式存一檔面板股。幾年後在併購題材帶動下這檔面板股成為搶手貨,也讓他開心獲利出場,然後繼續利用這樣簡單的「存股法」累積財富。定期存零股 2 年賺85%當小孩滿18歲就讀大學時,簡銘宏開始思考:「如何在有限的風險下,用小額資金帶孩子學習股市投資遊戲規則?」
後來他想到,股票除了可以一張一張買,也可以視投資金額多寡,一股一股的買,「沒有人規定一定要買整張啊!」於是,「零股」就成了他教孩子學習股票投資的最佳工具。而為了找出零股的最佳投資方式,他決定先做實買」這兩個心法運用在零股投首先是尋找適合存零股的現,周遭不管大人小孩都很愛玩線上遊戲,於是先從基本面選出一檔過去10年都賺錢的遊戲股,再從台灣未來明星產業生技股中選出一家擁有技術優勢的製藥公司。
選定標的後,他每個月拿1萬元,分成兩筆各5000元,定期定額買進這兩檔股票的零股,一場考驗執行力的「存零股計畫」就此展開。兩年後簡銘宏賣掉其中一檔遊戲股零股股票,發現扣掉投入資金11.8萬元後竟然賺10萬元,累積報酬率超過8成。
2年存零股 摸索出4個賺錢心法
在連續存零股兩年之後,簡銘宏歸納出4個存零股的賺錢心法:
心法1:養成紀律 定期定額買進
有時候因零股賣方少,或買賣雙方價格沒有交集,想買卻買不到,隔天必須很勤勞的繼續敲單進,但投資人往往會因為懶惰或工作忙碌忘了下單,輕易中斷了存零股的計畫。為了更有效率的執行存零股實驗,簡銘宏把投資日期設定在每個月發薪日15號,並利用電腦設定提醒功能,如果發薪日是假日,他就會提前買或延後買,勤勞累積股數。
心法2:克服殺低恐懼 把存股當買基金
每個月要定期定額「買進」零股,光是這個動作就不容易,因為每個月都得看一次股價,如果股價比上個月跌得比較多,可能會因為害怕買不下手。
像簡銘宏第一次買進遊戲股零股時,每股價位是107元,一路買一路跌,第11個月買進時已跌到50元,股價腰斬,但他還是持續買進,並鼓勵自己:「把存零股當作買基金,下跌時,買進的股數變多,又能平均分攤買進價格,降低投資成本,一定要繼續堅持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