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求回報的行善 心裡最舒坦

我有個客戶老張在桃園開了間小工廠,生意馬馬虎虎,常來我這週轉。有一天,他打電話給我,說他辦了一場園遊會,邀請很多廠商和朋友,讓遊民來吃吃喝喝、拿禮物,結果募款不太順利,要找我典當東西,但他人已在會場,請我拿10萬元去找他,他把要當的手錶交給我。
哪有這種事情?但無巧不成書,我剛好當天下午有一場演講,我想,演講完去現場看看。到了會場,是一所國小,外頭一輛車也沒有,感覺像是個騙局,沒想到問了警衛後發現,裡面真的有園遊會。
一進校園,人山人海,每人都可以拿到1張500元的園遊券,有20多個攤商任你吃喝。我拿了券,換了1碗鍋燒麵當午餐吃,順便向賣麵的老闆打聽情報。我問老闆:「生意好嗎?今天預計賣幾碗?」老闆開心地說,預計賣300碗,我恭喜他賺翻了,他則笑說:「今天賣的麵錢扣除掉成本,全部做公益。」
現場還有販售白米1斤50元,二手輪椅200元,甚至還有幫人修電動輔助車的服務站。除此之外還有好多贈品,像是二手復健器材等。
我看見老張不斷地在攤商間穿梭,好不容易和他說到話,活動也即將閉幕,他邀請我上台和他一起致詞。
他介紹我的最後一句話,居然是「感謝秦先生贊助10萬元!」我聽了都傻了,下台後,我質問他,明明是要當東西的錢,怎麼會變成贊助?他反問,「你不覺得做好事很開心?」
我不懂,明明是跑當鋪的人,為什麼要辦這個耗資100萬元的活動?結果他回答:「人啊,賺到的錢、要花的錢,還有要捐的錢,應該要平衡。」說完,他笑笑地把手錶拿給我,跟我道歉,並解釋剛剛所言只是開玩笑。
這下子,換我躊躇了。我想到園遊會上的攤商老闆、遊民和這位客戶的笑容,默默拿出10萬元,也退回他的手錶。
回家後,我打從心裡覺得舒坦,這種感覺求之不得,布施的人開心,被布施的人也很開心。我想起《金剛經》裡那句「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,不要因為特殊原因而布施,而是發自內心,不為名、不為利、不求回報地做善事,不見得要捐錢,只要是助人皆為布施。